[询价]常州大学研考智能巡检服务(2026-2028)询价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-07-07浏览次数:10

常州大学研考智能巡检服务目询价公告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、项目名称:常州大学研考智能巡检服务(2026-2028

2、项目编号:常大询[2026]036

3、项目地点:常州大学

4、项目概况:对研究生考试提供保密室和考场智能巡检服务。在考试保障期间对所有考场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控,确保考试过程透明,基于AI算法自动识别考生异常行为(如离座、交头接耳、手机作弊等),并快速响应。智能巡检系统支持考场与市指挥中心之间的实时通信,便于应急处置与统一指挥(采用省----校多级指挥模式)。保障疑似违纪的视频、音频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完整性。

5、项目工期:2026-2028

二、本项目最高限价:考场:110/考场/次;保密室:8800/参照202512月使用情况,预估202612月考场数量为180个,保密室使用1间;具体数量按时结算。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,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)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(一)一般资格条件: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7、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
8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(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)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;

(二)其他资格要求:

1投标公司近三年内(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)须具有至少一项类似智能巡检服务项目的成功实施经验,须提供合同复印件(含合同封面、标的清单页及签章页)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,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。

2、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中标后不容许分包、转包。

四、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

1、服务内容

对学校本年研究生考试提供保密室和考场智能巡检服务。提供现场技术支撑人员1名,在考试保障期间对所有考场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监控,确保考试过程透明,基于AI算法自动识别考生异常行为(如离座、交头接耳、手机作弊等),并快速响应。考前提前布置调试,确保可在考试期间正常运营,若突发故障,应1小时内响应,4小时内修复。智能巡检系统支持考场与市指挥中心之间的实时通信,便于应急处置与统一指挥(采用省-市--区-校多级指挥模式)。保障疑似违纪的视频、音频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完整性。应根据市考试院要求,按考试考场数足量配置智能巡查设备,提供智能巡考服务。

2、服务要求

1本次招标服务,如需提供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,必须与“江苏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系统”对接,要求能同步考务数据,考点、区县、地市、省四级专网网络畅通,保证相关数据流传输(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2投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符合《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(2017版)》要求、符合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》GB35114-2017标准要求、符合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、交换、控制技术要求》 GBT 28181-2022,符合《电子考场系统通用要求》(GB/T36449-2018)的要求(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3为确保数据传输保密,相关设备须内置符合国密SM1/SM2/SM3/SM4算法的密码芯片,密码芯片与设备连接方式为非插拔方式(提供带有CMA标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4依据教育部“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人工智能识别分析异常行为分类参考”,进行考场中考生异常行为分析、监考员监考异常行为分析、保密室异常行为分析(提供带有CMA标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考场行为分析要求:

4.1.考场行为AI分析,支持监考老师的监考行为合规性分析,语音分析,参照考务手册,检测是否广播播报或口头朗读“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”提醒等考务标准用语

4.2.考场行为AI分析,依据教育部“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人工智能识别分析异常行为分类参考”,支持监考老师的监考行为合规性分析,视频分析,可检测举起卷袋示意、手持安检仪进行二次安检等合规性行为,可检测监考员拿手机或看手机等手持可疑物品的行为,可检测监考员聊天行为,可检测监考员少于2人,可检测监考员在考生位置就坐等监考合规性行为。

4.3.考场行为AI分析,依据教育部“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人工智能识别分析异常行为分类参考”,支持基于视频的缺考率统计

4.4.考场行为AI分析,依据教育部“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人工智能识别分析异常行为分类参考”,支持基于视频的考生异常行为分析,可检测交头接耳和东张西望等疑似旁窥行为,可检测拿手机和看手机等携带和使用可疑物品的行为,可检测传递可疑物品和弯腰捡拾可疑物品的行为,可检测考生站立和中途出入考场的行为,还可检测考生群体异常行为,包括考生群体抬头,群体举手,群体站立,群体交头接耳,考试结束后群体继续答题以及长时间不离场等群体性异常行为,并对异常行为告警

4.5.考生异常行为,参考考务手册,把疑似异常行为分三个等级,告警等级1–疑似作弊:手机,传递小抄,销毁考卷答案;告警等级2-疑似违纪:旁窥,弯腰捡拾可疑物品,考生站立和中途出入考场等;告警等级3-其它考场异常:群体抬头,群体举手,群体站立等群体异常

4.6.支持对考场行为分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,可生成考场行为分析报告,为考试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

保密室行为分析要求:

A.智能识别功能

a、人的识别

对人姿态的识别,完成对人在坐、站、躺、卧等不同姿态下的识别;

身份识别:根据警服对公安人员的识别,并进行公安人员的数量统计;

人数统计:完成保密室内人员数据的统计并上报,同时可以根据设定值,在有无人员、人员低于或超过某一数量时进行报警

b、手机、电脑等电子产品识别

对手机的识别

对电脑的识别

按照用户要求,升级对其他要求的电子产品识别功能

c、行为的识别

对保密室内工作人员打手机行为进行识别

对保密室内工作人员玩手机行为进行识别

对保密室内工作员外出保密室的行为进行识别

对工作人员清查试卷的行为进行识别

对工作人员将试卷放入文件柜的行为进行识别

对工作人员从文件柜取出试卷的行为进行识别

对工作人员携带物品出保密室的行为进行识别

B.报警功能

当保密室行为分析多模态超脑识别到异常情况发生时,将发出报警提示,提示方法支持声、光和弹出等多种方式

对保密室值守人员值守期间违规使用手机、电脑或其他电子产品进行报警

对保密室值守人员携带物品外出进行报警

报警的设置或阀值可进行修改和设置

报警后会提示管理人员进行核检和标注

支持图片和异常情况发生期间的视频关联查询

支持报警后自动弹出(突出)实时监控视频

支持报警后的视频回放

支持对报警情况的分类查询并生成报告

C.管理及报表功能

在线实时智能巡检功能

按照值守计划,开启在线实时智能巡检和异常行为、异常情况的识别并发出报警

与人工核检结合

在线实时智能巡检期间,检测到保密室人员的异常行为、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后,发出报警提示,生成图片并关联视频后要求管理人员进行人工核检,并进行标注后存档。

报表统计和查询功能

5根据时间记录报警数据并统计到数据统计中,数据异常行为、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发生的时间、类别、次数、人工核检标注信息等,并支持多种条件查询,生成相应统计报表。(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)

五、报价方式

1、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固定单价,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、人员(包括工资和补贴)、办公场所及设施、保险、劳保、管理、各种税费、利润、税金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、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,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,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。

2、报价货币为人民币,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。

六、付款方式

本服务实行按实结算,结算金额按甲方实际确认的考场及保密室数量核定;服务全部验收合格,乙方据实开具对应金额发票送达甲方,甲方收票后 30 日内支付实际结算价款。

七、评标

本次询价,采用最低价中标法。若最低价报价相同,则按考场报价更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
八、违约责任

1、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、地点完成研考智能巡检工作,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开展的,每逾期一日,应向采购人支付当次服务总金额0.5%的违约金;逾期超过7日的,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,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
2、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服务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、行业规范或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与服务要求的,采购人有权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整改;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,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应费用,并有权解除合同,成交供应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,同时向采购人支付当次服务总金额20%的违约金。

3、在服务期内,智能巡检系统发生故障,成交供应商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有效维修的,每发生一次,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;因设备故障导致学校重大活动安检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,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,并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4、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,一经发现将追究违约责任。

九、投标文件组成

*1、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;

*2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(附件1

*3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(附件2);

*4、授权委托书(附件3,如有授权时必须提供);

*5、报价一览表(附件4);

*6、分项报价表(附件5);

*7、技术(服务)要求响应及偏离表(附件6);

*8、供应商管理关系或控股关系信息情况表(附件7);

9、询价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
上述带*”条款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,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。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“正本”壹份,并以密封形式(封口加盖骑缝公章)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,文件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、联系人及电话。

十、投标文件递交要求

1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671016:00

2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常州大学教学主楼819

3、联系人及电话:老师,0519-86330237

十一、由该采购申请部门组成询价评审小组,对投标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审后,确定中标单位。

常州大学研究生院

202677


附件1-7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