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常州大学2026年度财产综合险采购项目
2、项目编号:常大询[2026]008号
3、项目地点: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(东、西区)、西太湖校区。
4、项目概况:本项目为常州大学2026年度财产综合险采购项目,主要为学校设备购买年度财产综合险,设备价值合计380,342,944.97元。共分为以下两部分:(1)已有设备1468台件,价值370,342,944.97元(详细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);(2)预估保险年度内1000万计划新增设备,无具体明细。
5、项目服务期限: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。
二、本项目最高限价:44000元(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,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)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(一)一般资格条件: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7、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8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(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)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;
(二)其他资格要求:
1、投标供应商应为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、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合法分支机构,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,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;
2、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财产损失保险相关营业执照;
3、投标供应商应在常州市设有服务机构并能直接办理相关理赔事宜;
4、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常州市(含区)承保财产综合保险业务经验。响应文件中须提供1份自2023年4月1日以来常州市(含区)承保财产综合保险业务的完整合同复印件;
5、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中标后不容许分包、转包。
四、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
(一)保险要求
1、保险险种:财产综合险。
2、保险标的地址: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(东、西区)、西太湖校区。
3、保险标的:常州大学设备,合计380,342,944.97元。共分为以下两部分:(1)已有设备1468台件,价值370,342,944.97元(详细设备清单见附件1);(2)预估保险年度内1000万计划新增设备,无具体明细。
4、保险期限: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。
5、服务商数量:1家。
(二)具体要求
1、财产综合险责任范围:
(1)火灾、爆炸;
(2)雷击、暴雨、洪水、暴风、龙卷风、冰雹、台风、飓风、暴雪、冰凌、突发性滑坡、崩塌、泥石流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;
(3)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;
(4)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、供水、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,引起停电、停水、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;
(5)保险事故发生后,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、合理的费用。
2、财产综合险扩展条款:自动升值扩展条款、错误和遗漏条款、灭火费用扩展条款、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、预付赔款条款,需在响应文件中进行书面说明。
3、每次事故无免赔额。
4、预估保险年度内1000万计划新增设备,保险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的,不得以投保时未有清单或出险前未提供清单为由拒赔。
(三)服务要求
1、人员配备: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小组。
(1)项目经理1人,负责为学校提供承保、理赔等服务,并完成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;
(2)客户服务专员至少配备2人,其中至少包含项目专职承保人员1人,项目专职核赔人员1人,协助项目经理提供保险服务。
2、承保服务:专职承保人员协助学校填写投保单,接受咨询,解释相关保险内容。在收到投保单3个工作日内,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学校。
3、理赔服务
(1)提供7天*24小时服务热线,客户服务专员在接到报案后应即时响应,详细告知学校注意事项、承保范围及保障内容等,不得进行欺骗或误导;同时告知需要准备的理赔材料,并在约定时间上门收取(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门服务)。
(2)上门收取理赔材料时,如发现材料不完整,应立刻告知学校进行补充。如保险人在收到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审核意见,视为认可相关材料的完整性、有效性。
(3)简化理赔手续,收到理赔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赔偿金额、不予赔偿的金额及理由等。超过规定时间的,视为同意全额赔偿。对损失金额低于5000元(人民币,下同)的案件,可免查勘,根据现场照片即可便捷理赔。
4、赔偿及支付原则
(1)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,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赔偿金额:一般意外案件,10个工作日内确定;重大案件,会同学校共同确定;当双方无法就赔偿结果达成一致时,由学校指定第三方机构进行损失理算,相关费用由保险人承担。
(2)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的,保险人应在接到赔偿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《拒赔通知书》;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,则按保险责任处理。
(3)在收到理赔材料并确定赔偿金额后,按以下时限支付赔款:凡在保险承保范围内,赔偿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,应于2个工作日内付款;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,7个工作日内付款;100万元及以上的,15个工作日内付款。
五、报价方式
1、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固定总价,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、人员(包括工资和补贴)、办公场所及设施、保险、劳保、管理、各种税费、利润、税金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、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,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,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。
2、报价货币为人民币,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。
六、付款方式
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正规发票支付合同价款的100%。
七、评标
本次询价,采用最低价中标法。若最低价报价相同,则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八、投标文件组成
*1、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;
*2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(附件2)
*3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(附件3);
*4、授权委托书(附件4,如有授权时必须提供);
*5、报价一览表(附件5);
*6、技术(服务)要求响应及偏离表(附件6);
*7、供应商管理关系或控股关系信息情况表(附件7);
*8、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(附件8);
*9、供应商应提供财产综合保险业务条款样单,财产综合险扩展条款样单。
10、询价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上述带“*”条款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,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。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“正本”壹份,并以密封形式(封口加盖骑缝公章)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,文件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、联系人及电话。
九、投标文件递交要求
1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4月24日16:00
2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西区文正楼214办公室
3、联系人及电话:周老师,0519-86330057。
十、由该采购申请部门组成询价评审小组,对投标报价单位报价进行评审后,确定中标单位。
常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6年4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