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大学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

   发布时间: 2024-12-02    访问次数: 10


一、项目概况

1、项目名称:常州大学2024年资产清查服务项目

2、项目地点: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、西太湖校区

3、总体概况:本项目主要对常州大学教学、科研、行政装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清查,在各部门(学院)全面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,抽查数量30000件;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及计划、帐实核验、整理核查数据,并出具《常州大学2024年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》。

4、项目工期:2025110日前完成

二、本项目最高限价:7.5万元

三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

1.一般资格条件:
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)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2.其它资格条件:

1)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;

2)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
3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(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)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;
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四、项目内容及要求

1、组织实施2024年资产清查抽查工作

根据学校制定的2024年资产清查方案,在各部门(学院)全面自查基础上,中标单位采用盘点、查账、计算、询问等审计方法,对各部门(学院)自查结果进行抽查核实,核查面30000;对各部门(学院)的盘盈、盘亏结果要进行逐项审核;审核各部门(学院)清查提交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盘点报告、盘盈盘亏明细表、盘亏责任认定表、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材料;以上事项均需形成工作底稿移交学校存档备案

2、出具2024年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

根据资产抽查核验情况及学校各部门(学院)自查结果形成资产清查审计报告;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(含账外资产)、盘亏资产,要查明原因,分清责任,提出处理建议。

  1. 服务要求

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,及时向学校反馈咨询服务的阶段性成果。

五、项目清单

序号

名称

单位

数量

采购要求

1

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

1

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项目情况撰写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,报告须包括但不限于:1.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;2.服务说明和服务方案;3.服务依据及工作目标;4.服务机构设置及拟投入的服务人员;5.服务质量、进度、保密的措施;6.安全保障控制措施;7.服务重点、难点分析;8.合理化建议。

2

抽查工作量

30000

数量30000件;对各部门(学院)的盘盈、盘亏结果要进行逐项审核;审核各部门(学院)清查提交材料;以上事项均需形成工作底稿移交学校存档备案

3

2024年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

1

20241231日前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,待双方沟通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。

4

团队成员

6

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,其中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不少于3人。

  1. 其他补充事宜

供应商报价包括为含税报价,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此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,包括投标人的各种成本、税金、费用和利润、人员工资、餐费、差旅费、办公费等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、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。

七、投标文件内容

1、提供有效的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(营业执照副本等),并加盖单位公章;

2、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,投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、被授权人联系方式;

3、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、要求和项目清单逐条响应;

4、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;

5、将报价单等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,需密封,盖公章,并加盖骑缝章。

八、付款方式

项目验收合格后,成交供应商开据合同价款的100%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,采购人凭发票付款。

九、评标

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,即在报价不超出预算情况下,满足采购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成交。

十、报价材料递交

1、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:20241251500

2、报价材料递交地点: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文正楼214

3、联系人:  老师  

4、联系电话:863300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