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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,负责全校采购与招标方面各项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
(一)贯彻落实采购与招标相关的政府政策、法规、规定;执行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相关规章制度;修订和完善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内部管理制度;

(二)执行领导小组和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标工作的决议、决定;

(三)负责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对接,办理采购与招标事项相关政府审批手续;

(四)受理项目的采购申请,审核采购组织形式,审批采购方式;

(五)负责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平台、实物配发、网上商城、网上竞价等途径,实施采购;

(六)指导、监督采购项目直接管理部门(单位)自行组织的小金额项目采购;

(七)自行组织或委托代理机构完成项目的采购与招标;

(八)负责协调采购与招标文件的编制,审核、签发采购与招标文件;

(九)负责开评标环节的组织协调,委派甲方代表(评委)、监督开标过程、代表学校确认中标结果;

(十)协调处理采购与招标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;

(十一)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,监督代理机构服务质量,考核代理机构履约情况;

(十二)参与公开招标限额以上项目的验收工作;

(十三)负责常州大学采购合同专用章的用印管理;负责采购合同的审签、审核与管理;

(十四)负责采购与招标风险防控体系建设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;

(十五)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网站的建设与管理;协助学校计划采购管理系统的管理与优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