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常州大学疫情防控保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(二次) |
| 发布时间: 2022-01-18 访问次数: 633 |
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常州大学拟向社会租赁一辆疫情防控保障车,现特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,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前来报价。 一、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: 1、采购内容:商务车1辆(7座,配备专职驾驶员),专车专用; 2、服务地点:常州大学隔离点,常州市内; 3、最高限价:900元/天; 4、服务时间:(1)2022年春季学期起至2022年秋季学期结束(按学校实际开学、放假时间计算,预计240天),不包含暑假学生离校期间;(2)车辆24小时在隔离点待命,在租赁期不得挪作他用,车辆维修保养期间,供应商需提供替换车辆。 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 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 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(6)无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或采购活动的行为,含下列情形: a.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 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(www.ccgp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 b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 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无。 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 三、服务车辆的具体参数要求: 1、车辆要求: (1)商务车一辆(7座),车龄≤6年,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,年检合法有效,车辆产权属于供应商; (2)保险要求:交通强制险+第三者责任险≥200万元(含不计免赔)+车辆损失险(含不计免赔); (3)按照防疫专车要求进行内部改装,费用由供应商承担。 2、驾驶员要求: (1)具有五年或以上驾龄,身体健康; (2)必须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在职人员; (3)没有疫区接触史,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人接触史。 3、其他要求: (1)供应商按通知在常州市内用车,驾驶员防护到位(口罩、防护面具、一次性手术衣、手术帽、一次性手套等),防护用具由采购人提供;驾驶员文明安全驾驶,对出车安全负完全责任;出车过程中不与乘车人员交谈,不接触乘车人员行李物件; (2)保持车辆整洁,每次送抵目的地后,驾驶员随即对车辆进行消毒通风处理,消毒用品由采购人提供; (3)协议期内供应商驾驶员必须入住采购人指定地点,入住后不与他人接触,除采购人有出车任务,驾驶员不得随意出入,入住费用及餐费由采购人承担; (4)驾驶员需每日自行检测体温两次,并每日向采购人报告; (5)协议期内,供应商对驾驶员承担人身安全等全部责任; (6)暑假期间转运用车按次计费,计费标准参照租赁社会车辆服务价格;如遇突发情况运力不足,需协调其他车辆完成转运任务,转运用车按次计费,计费标准参照租赁社会车辆服务价格。 四、报价文件递交说明: 1、报价文件的组成(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): (1)报价一览表(需注明最低成交价,不接受备选报价),报价含租赁车辆的所有维修费、保险费、税金等报价人认为需要的一切费用; (2)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; (3)车辆(照片)彩页、保险单复印件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; (4)驾驶员身份证、驾驶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(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)。 2、成交条件: (1)符合询价公告第二点及第三点的最低报价; (2)如参与询价的有效报价人数低于法定人数(3家),则本次询价无效,询价人将另行重新组织询价; (3)成交后如询价人发现成交人所出租的车辆不符合交付标准的情况,将无条件终止租赁服务,并由此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。 五、报价须知: 1、车辆及驾驶员到位时间: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,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,到达指定地点。 2、付款方式: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,当月费用在次月15日前结算。凭成交人所提供的有效发票,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。 3、其他说明:确认成交后,成交人在3日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,否则自动取消成交资格。 六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:2022年1月25日16:00。 七、报价文件递交方式:将报价文件密封封装后并盖公章,专人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人联系地址。 八、联系方式: 采购人:常州大学 联系地址:常州市武进区隔湖中路21号文正楼311室 联系方式:0519-86330202 王老师、秦老师
常州大学 2022年1月18日 |

